本期看点为优化贸易结构,推展经济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的涉及规定,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(不不含关税配额商品)实行进口暂定为税率;自2020年7月1日起,中止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为税率。其中针对焦炭及半焦炭2020年1月1日起,其最惠国税率暂定0%。我国焦炭的进口量近几年变化十分大,从2016年的几百吨持续下跌至目前的32万吨(2019年前10个月),说明了海外焦炭的进口优势更加显著,而我国国内目前正处于去生产能力的关键时期,个别时段不会不存在供应紧绷的局面,那在对最惠国中止了进口关税后进口量不会会大幅提高呢?首先我们来看下历年我国进口焦炭的情况:2016年,我国进口了411.51吨焦炭,主要来自日本、英国、德国等,从月份来看,进口量最少的月份是11月,其次为6月和4月。2017年,我国进口了9729.46吨焦炭,主要来自南非、日本、英国等,从月份来看,进口量最少的月份是10月,其次为1月和12月。
2018年,我国进口了94905.34吨焦炭,主要来自蒙古、越南、印尼、日本等,从月份来看,进口量最少的月份是12月,其次为1月和6月。2019年,累计10月份,我国进口了324373.74吨焦炭,主要来自蒙古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印尼等,从月份来看,进口量最少的月份是10月,其次为8月和7月。从最近的四年看,进口量都是成倍增加,除了日本外,主要的进口国逐步改以资源出口类国别,例如蒙古、澳大利亚和印尼。一方面是由于中方投资新建的焦化厂投产(蒙古),另一方面在每年年末都会对进口煤展开容许,而我国从蒙古和澳大利亚进口大量炼焦煤,在无分煤种容许进口后不会影响下游,在此情况下不如必要进口成品焦炭,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互为较国内焦炭价格,海外的焦炭还是具备价格优势的,特别是在是今年10月份,我国进口了13万吨,而10月国内焦炭的价格是全年最低点,在此情形下还能大量进口于是以说明了此问题,此次中止关税后,价格优势不会更为显著。
随着山东、江苏焦化去生产能力,我国焦炭的生产格局更进一步向内地移往,生产能力的去化有可能会导致产量的上升,主要在于我国焦化产业的生产能力利用率还较为较低,在下游市场需求较小的情况下,有大幅度的提升空间,这一点在去年上半年就有所反映,对于今年市场,我们在《2020中国炼焦煤市场年度未来发展报告》内做到了概述,对未来的市场不是过于悲观,焦炭价格中枢不会松动。国内焦炭不补,国外资源贸易国磨拳霍霍,在本次施行叛税后,有可能未来不会面对一场血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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